惠州仲恺高新区医师协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为惠州仲恺高新区医师协会。
第二条 惠州仲恺高新区医师协会是由惠州地区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为主,以及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人数在50人以上的医疗机构组成的专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是依法成立的社团法人。
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发挥指导、服务、自律、维权的作用,团结和组织医师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弘扬以人为本、救死扶伤人道主义的职业道德,维护医师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为人民的健康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惠州市卫生局的业务指导以及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惠州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接受中国医师协会、广东省医师协会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在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陈江大道南42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团结和组织广大医师,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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